公共娱乐(演讲者的角落)(豁免)令 2000 S 364/2000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0年
公共娱乐(演讲者角)(豁免)令 2000 1 引文和开始目录 制定公式 2 定义 3 豁免 4 注册 5 暂停 6 节省 附表 No. S 364 公共娱乐法(第 257 章)公共娱乐(演讲者角)(豁免)2000 年命令 为行使《公共娱乐法》第 15 条赋予的权力,内政部特此颁布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公共娱乐(演讲者角)(豁免) 2000 年命令,将于 2000 年 9 月 1 日开始实施。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0 年 8 月 10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6 日 定义 2. 在本命令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指定地点是指 Kreta Ayer 社区派出所;公开演讲是指根据该法案要求获得许可的任何游戏阅读、独奏会、讲座、谈话、演讲、辩论或讨论;登记人员指在指定地点执勤的任何警务人员; Speakers Corner 是指称为Hong Lim Park 并在附表中划定的区域。豁免 3. 任何新加坡公民在演讲角公开演讲,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则可豁免该法案的规定 (a) 该人已根据第 4 段在指定地点进行注册; (b) 公开演讲 (i) 仅在该人根据第 4 款登记的日期进行; (ii) 仅在上午 7 点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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