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 年建筑控制(认可检查员的独立性豁免)通知 颁布公式 1 2 第 S 295 号建筑控制法(第 29 章)1996 年建筑控制(认可检查员独立性豁免)通知的目录 行使本节赋予的权力《建筑控制法》第 17 条第 6 款,国家发展部长特此发出以下通知 1. 本通知可被称为 1996 年建筑控制(免除认可检查员的独立性)通知,并将于 1996 年 7 月 15 日生效. 2. 该法案第 17(1) 条不适用于 (a) 为住房和发展委员会、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或新加坡港务局进行的任何建筑或建筑工程; (b) 其图则已由合资格人士按照建筑事务监督根据该法令第 3(2) 条的授权批准。 1996 年 6 月 29 日制作。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96 年 7 月 5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6 日 LAM CHUAN LEONG 新加坡国家发展部常任秘书。 ND 265598 V10; AGSL194(根据《建筑控制法》第 53 条提交议会)。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96 年 7 月 5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2022 年 2 月 26 日...
建筑控制(认可检查员的独立性豁免)通知 1996 S 295/1996pdf预览版建筑控制(认可检查员的独立性豁免)通知 1996 S 295/1996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