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豁免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经济和技术发展费用)通知目录 1 引文 2 豁免立法历史 所得税法(第 134 章,第 13(4) 节)技术开发)通知 N 12 GN No. S 5321997 REVISED EDITION 1998 (15th June 1997) 12th December 1997 Citation Exemption 1. 本通知可称为所得税(经济和技术发展的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付款的豁免)通知。 2.(1) 向非新加坡居民或常设机构的人支付的任何款项应免税,以使用或有权使用空间卫星中的任何设施或设备。 1997 年 7 月 11 日至 1998 年 6 月 15 日出版的第 10 届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27 日 2022 年 7 月(包括这两个日期)。 (2) 在第 (1) 项中,空间卫星是指为任何经济、科学或技术目的而放置在相对于地球的轨道上的装置。 G.N.第 S 5321997 号立法历史所得税(豁免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经济和技术发展付款)通知(第 134 章,N 12) 本立法历史是为了方便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付款的豁免)用户而提供经济和技术发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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