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公报 2013 年 7 月 18 日 2013 年 7 月 18 日(A) 230 教育(特殊教育)条例 2013 年教育(特殊教育)条例 2013 年由总检察长办公室出版。 (A) 230 教育法 1996 年教育(特殊教育)条例 2013 年教育部长行使 1996 年第 550 号教育法第 41 条赋予的权力,制定以下条例 1. 这些条例可以被称为教育(特殊教育)条例) 2013 年条例。 2. 本条例适用于实施特殊教育的公立学校和政府资助学校。 3. 在本条例中,实践守则是指有教育需要的学生的教育实践守则 特殊教育课程是指 (a) 国家课程; (b) 注册总长修改的国家课程; (c) 由注册主任特别设计的课程; (d) 注册主任认为适合和有益于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的任何技能培训课程; 2 特殊解释申请名称;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是指由医生、配镜师、听力学家或心理学家(视情况而定)证明的学生,无论是否在政府服务,...
2013 年教育(特殊教育)条例pdf预览版2013 年教育(特殊教育)条例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