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公报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A) 2016 年教育(职业学院参议院)条例 2016 年教育(职业学院参议院)条例由美国司法部长办公室出版。 (A) 1996 年教育法第 187 条 2016 年教育(职业学院参议院)条例 在行使 1996 年第 550 号教育法第 33D 和 130 条赋予的权力时,部长制定以下条例 名称和开始 1. (1) 这些条例可称为 2016 年教育(职业学院参议院)条例。 (2) 本条例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生效。 适用范围 2. 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由部长设立和维持的职业学院以及进行的任何其他计划或培训由职业学院与任何研究所、公司或行业组织合作。解释三、本条例所称学院,是指除职业学院外,举办职业学院课程的教育机构或培训机构;评估包括在学习和培训课程或学习和培训课程的一部分期间进行的持续测试、测量和评估,这些测试、测量和评估带有分数或等级,或两者兼有;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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