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野生动物保护(附表修订)令

相关行业:立法补编A
报告地区:马来西亚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0日
联邦政府公报 2012 年 4 月 20 日(A) 总检察长部 P.U. 发布的 2012 年 103 号野生动物保护(时间表修订)令(A) 2010 年野生动物保护法第 103 条 2012 年野生动物保护(时间表修订)令 为行使 2010 年野生动物保护法第 134 条赋予的权力,部长作出以下命令 1. 可以提名该命令。 2. 修订《2010 年野生动物保护法》,将附表 1、附表 2、附表 3、附表 5、附表 6 和附表 7 替换为以下附表 附表第一节第 3 节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1. 本附表中包括的物种是指作为物种;或属于更高分类单元或其指定部分的所有物种。 2.缩写spp。用于表示更高分类单元的所有物种。 3. 对高于物种的分类群的其他参考仅供参考或分类目的。在科名之后输入的通用名称仅供参考。在 2 P.U. (A) 103 旨在表明本附表中相关科的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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