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公报 2016 年 2 月 18 日 2016 年 2 月 18 日(B) 66 提议撤销为公共目的保留土地的通知 提议撤销为公共目的保留土地的通知由美国总检察长办公室发布。 (B) 66 国家土地法典关于提议取消公共用途土地保留的通知鉴于,根据第 66 号通知1461925 于 1925 年 1 月 9 日在马来联邦政府公报上公布,雪兰莪州居民在行使 1911 年土地法令第 9 条赋予他的权力时,宣布位于 Mukim Setapak 的这块土地,如时间表和计划上标明的测量结果编号。 15,334 存入雪兰莪州税务总局,作为由 Bhai Channam Singh、Bhai Ram Singh、Bhai Boor Singh、Bhai Ujagar Singh 和 Bhai Daulat Singh 或任何其他人维护的北印度锡克教徒和印度教徒火葬场的储备金由居民任命为管理委员会的继任者,鉴于,通过 PU (B) 2003 年 3 月 3 日在联邦政府公报上公布的第 1082003 号,联邦政府已将根据第 561965 号国家土地法典第 64 条行使的权力委托给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工程委员会,鉴于,它是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工作委员会现在认为权宜之计,因此,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工作委员会在行使第 64 条第 1 款赋予的权力时,撤销全部上述保留。授予联邦政府并委托给联邦政府的《国家土地法》,根据《国家土地法》第 64 条第 2 款,就撤销附表中所述的全部上述保留的提议发出通知,任何人打算对撤销的反对应由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行政长官审理调查将于 9 时在吉隆坡联邦大厦 2、3 和 4 楼,吉隆坡苏丹希山慕丁路联邦大厦的联邦直辖区土地和矿产总监办公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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