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司法委员会副主席关于2021年第(16)号关于组织司法委员会有关替换对儿童的处罚并确定其会议日期的工作机制的决定

相关行业:妇女和儿童立法
报告地区:巴林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5日
最高司法委员会 2021 年第 (16) 号决议,规范司法委员会有关替换对儿童的处罚并确定其开会日期的工作机制 最高司法委员会副主席、最高法院院长:审查了 1976 年第 (15) 号法令颁布的《刑法典》、2002 年第 (42) 号法令颁布的《司法机关法》及其修正案,以及法令颁布的《刑事诉讼法》 2002 年第(46)号及其修正案,以及 2014 年第(18)号法颁布的改造和康复机构法,以及 2014 年第(18)号法颁布的儿童恢复性司法和保护免受虐待法。 2021年第(四)号,根据2014年第(48)号决议发布,经2017年第(82)号决议修订,经最高司法委员会批准,决定以下:第一条,在适用本决定的规定时,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下列词语和表达应具有其旁边所示的含义: 法律:法律:儿童恢复性司法和保护免受虐待法根据 20 号第 (4) 号法颁布21. 委员会:司法委员会,负责在执行第 (87) 条规定的法律规定之前取代对儿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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