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和农村居住区管理

相关行业:机构和大学法规
报告地区:土耳其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5日
农村居民区和农村居住区条例第一节 目的、范围、依据和定义 目的和范围 第 1 条 – (1) 本条例的目的是规范农村居民区或农村居住区、确定程序、豁免和折扣将在这些地方应用,以及其他澄清事项。 (二)根据1985年3月5日第3194号区划法第8条第1款(ğ)项和第27条规定的农村聚居地及其周边边界,不在本规定范围内。规定。依据 第 2 条 – (1) 本条例基于 2004 年 7 月 10 日第 5216 号大都会市法的附加第 3 条和总统令第 97 条第 1 款 (o) 项总统组织日期为 2018 年 10 月 7 日,编号为 1。根据定义 第 3 条 – (1) 在本法规中; a) 部:环境和城市化部,b) 法律:第 5216 号大都会市法,c) 农村社区:在法律附加第 3 条范围内确定的社区,ç) 农村居民点:所有农村社区在法律附加第 3 条的范围内确定 d) 市中心:人们居住在都市区市区范围内或由于社会经济原因积极离开周围定居点或在分区方面表现出完整性的商业中心和基础设施服务,是指社会、文化结构和开展公共服务的结构并存的地方。...
农村社区和农村居住区管理pdf预览版
农村社区和农村居住区管理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