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管理辐射测试和辐射应用的授权

相关行业:机构和大学法规
报告地区:土耳其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7日
辐射测试和辐射应用的授权 指令头部分 目的、范围、依据和定义 目的 第 1 条 (1)符合辐射设施和辐射应用的原则。与范围有关的活动的辐射防护、安全和安保 第 2 条 (1) 本条例涵盖辐射设施和辐射应用。 (二)在核设施和放射性废物设施中进行的辐射应用、使用核材料的辐射应用以及在辐射设施中使用的核材料,属于本条例的范围。 (3) 与产生 5 keV 或以下能量辐射的设备有关的问题不在本法规的范围内。依据 第 3 条 (1) 本条例基于 272018 年第 702 号《关于核监管机构的组织和职能的法令》第 1 条第 3 款、第 3 条第 3 款和第 4 条第 7 款,以及关于修改基本法和日期为 1572018 和它是根据总统令第 785 条第 785 条第 2 款制定的和组织,在官方公报上公布,编号为 30479。定义 第 4 条 (1) 在本法规中; a) 为开放源辐射应用而生产的非封闭源形式的固体、液体、气体、气溶胶或粉末形式的放射性物质, b) 通知 向机构作出的关于授权和豁免的任何书面声明本法规的范围,c) 暴露于炎症辐射的情况,) 封闭在容器中或覆盖有涂层材料的放射性材料,在正常操作条件和可能的辐射紧急情况下防止浸没、释放和泄漏,设计用于封闭环境源辐射应用, d) 机构 核监管机构, e) 辐射场计划预防 可能因此超过为公众确定的年剂量限值的区域, f) 辐射安全 辐射设施运行和执行期间辐射应用,确保区域、公众、宇宙和后代免受辐射,通过创造适当的条件,确保事故得到维持或事故得到维持。) 辐射源 放射源产生或发射具有通量的辐射的设备, ) 辐射设施 专门为生产、使用、拥有或维护和修理辐射源而设计的设施, h) 辐射应用 活动,例如辐射的使用、拥有、进口、出口、贸易源,) 辐射防护 负责辐射设施或辐射应用的人员,根据主管部门的类型、授权人员或主管部门指定的履行其义务并认为在授予主管部门的权限范围内适当的人由管理局授权的人员,具有由辐射区确定的资格 辐射设施和辐射应用 可能受到超过为公众设定的剂量限值的人员, j) 生产用于辐射应用的开放或封闭源通过利用放射源中的放射性物质, k) 放射性物质 核材料、放射源和无线电l) 被授权人 当局已向其颁发许可证、许可证、批准或授权证书以执行本条例范围内的活动的真实或法人, m) 授权 指授予许可证的过程,主管机关对自然人或法人的许可或批准,因申请执行与辐射设施和辐射应用有关的活动而被认为是充分和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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