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校长候选人的程序和原则(第 141 号决定)

报告地区:土耳其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2日
关于申请校长候选人的程序和原则 总统决定日期:1/10/2018 编号:141 官方公报发布日期:2/10/2018 编号:30553 目的 第 1-(1) 条这些程序和原则的目的;规范国家和基础大学和高技术学院校长候选人的申请程序和原则。范围 第 2 条- (1) 本程序和原则适用于希望被任命为国立大学和基础大学以及高科技机构校长的校长候选人。基础 第 3 条- (1) 本程序和原则是根据 1981 年 4 月 11 日第 2547 号高等教育法第 13 条和关于高级公众任命程序第 3 号总统令第 3 条制定的行政人员和公共机构和组织。申请第 4 条- (1) 高等教育委员会最迟在任期届满前 30 天公布校长候选人,如果校长任期因任何原因或候选程序更新。拟担任校长人选的,必须在公告规定的日期范围内提出申请。 (2) 符合法律和总统令规定的条件者,可申请校长候选人。 (3) 国立大学或高技术学院校长候选人向高等教育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愿书表明他们符合候选人资格要求和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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