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博物馆法》修正案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乌兹别克斯坦
发布时间:2022年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博物馆”法修正案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博物馆法”第 ZRU-177 号法,于 2008 年 9 月 12 日通过(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会议会议厅公告,2008 年,第 9 号,第 483 条;2013 年,第 4 条,第 98 条;2017 年第 6 条第 300 条;2018 年第 4 条第 224 条;2021 年附件 4)增加如下内容: 1)在第 271 条中增加以下内容:“第 271 条。博物馆的活动种类 博物馆可以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设立博物馆的宗旨,依照其组成文件开展法律不禁止的活动。同时,博物馆必须确保博物馆物品和博物馆藏品的保存”; 2)第二十八条第四部分补充如下:“为国家博物馆、慈善机构和法律未禁止的其他来源提供有偿服务的资金,在确定国家博物馆预算拨款数额时,不予考虑。明年,预算拨款金额不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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