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根据 2021 年名义账户收入计算的利率金额

报告地区:蒙古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7日
国家社会保险委员会决议 2021 年 12 月 27 日乌兰巴托第 21 号 确定 2021 年财产账户中应计算的利率数额,第 27 条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建议,确定如下: 批准2021年养老保险费账户个人收入年利率为11.6%。 2、责成社会保险综合司/D.Zorigt/组织按2022年一季度核定利率计算2020年养老保险费余额和2021年收入的利息,并为参保人员提供有必要的信息。 3. 指示全国社会保险委员会/G.Banzragch/秘书处监督本决议的执行情况。阿阿里乌扎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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