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7 年第 06 号宪法条款的缔结

报告地区:蒙古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3日
蒙古议会决议 2017 年 11 月 3 日 乌兰巴托第 64 号政府大楼 根据《蒙古国家大呼拉尔会议程序法》第 32.3.3 条 2017 年第 06 号宪法的结论 1. 条款蒙古国家大呼拉尔会议程序法第 37.4 条规定:“如果候选人未得到多数成员的支持,总统应在 7 日内提名另一人。”“法治是国家的基本原则活动。”,第 33 条第 1 款第 2 款,“由在国家大呼拉尔中赢得过半数席位的政党或联盟提名的人;如果没有政党或联盟赢得过半数席位,获得最多席位的政党或联盟应与其他政党或联盟协商提名候选人;如果议席最多的政党或联盟与其他政党或联盟协商后未能提名总理候选人,则拥有最多席位的政党或联盟应向国家大呼拉尔提出提名候选人的提案五天内换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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