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法 通过 09.09.1994 RT I 1994, 13, 231 生效 05.03.1994 由以下法令修改(显示) 第 1 章总则 § 1. 法令的任务 该法令确定了土地估价的基础和程序。评估结果用于交易、土地管理、税收和私有化、非法征收土地补偿等用途。 [RT I, 10.03.2022, 2 - 生效。 15.03.2022] § 11. 行政诉讼法的适用 考虑到本法规定的规范,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于本法规定的行政诉讼。 [RT I 2002, 61, 375 - 生效。 § 2. 评估对象 (1) 评估对象是一块没有建筑物、生长森林、其他植物和附属物的土地。在特别评估的情况下,评估的对象也可以是一块土地及其主要部分和附属物。 (2) 在本法第 10 条规定的情况下,评估对象是一块土地及其上生长的森林。 § 3. 估价的依据、目的、方法和类型 (1) 土地估价应基于良好做法和国际公认的不动产估价原则。 (2)估价的目的是找到土地的正常价值。 (三)估值采用参考、收支法及其组合。...
土地估价法pdf预览版土地估价法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