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 6 月 20 日关于废除在纳粹政权时期协助难民的人的定罪的联邦法

报告地区:瑞士
发布时间:2003年06月20日
371 英语不是瑞士联邦的官方语言。本翻译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2003 年 6 月 20 日关于废除在纳粹政权时期协助难民的人的定罪的联邦法(截至 2007 年 1 月 1 日的状态) 瑞士联邦联邦议会,根据第 60 条第 1 款和第 121 款1 联邦宪法1,在审议了国民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 20022 年 10 月 29 日的报告和联邦委员会 20023 年 12 月 9 日的意见后,颁布法令: 1 SR 101 2 BBl 2002 7781 3 BBl 2003 490 第 1 节: 一般规定艺术。 1 主题和目标 1 该法规定撤销在纳粹政权时期协助受迫害者(协助难民的人)逃离的人的定罪,以及这些人的康复。 2 它的目标是废除今天被视为严重误判的定罪。艺术。 2 定义 1 根据本法援助难民的人是指因在纳粹政权时期帮助迫害的人而被定罪的人,或在未向当局报告的情况下向难民提供住宿的人。 2 在逃难时利用受迫害者的需要、抛弃他们或在提供援助后向当局报告的人,不被视为援助难民的人。第 2 节:撤销定罪和更生艺术。 3 定罪的撤销 联邦和各州的军事法庭和民事刑事法庭对根据第 1 条和第 2 条援助难民的人作出的所有判决均应被撤销。...
2003 年 6 月 20 日关于废除在纳粹政权时期协助难民的人的定罪的联邦法pdf预览版
2003 年 6 月 20 日关于废除在纳粹政权时期协助难民的人的定罪的联邦法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