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结社和基金会法(《波黑官方公报》第 32、01 号)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波黑
发布时间:2022年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协会和基金会法 第一部分协会和基金会 I.1.总则 第一条 本法对选择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一级登记或根据本法需要登记的协会和基金会的设立、登记、内部组织和终止作出规定。第 2 条 1. 联合体是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在所有组合中自愿联合,以实现共同或公共利益,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联合协议建立的。协会按照本法规定登记后成为法人实体。 2. 基金会是一个没有自己成员资格的法人实体,其目标是为了公共利益或慈善目的管理某些资产。基金会在按照本法规定注册后成为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法人实体。第三条 1. 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拥有公民或住所的自然人和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注册的法人,根据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宪法和法律,出于任何目的自由或自愿成立协会或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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