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检察官办公室法修正案(《波黑官方公报》第 44、04 号)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波黑
发布时间:2022年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监察员法修正案 第 1 条 第 2 条 第 3 条 第 4 条 第 5 条 第 6 条 第 7 条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监察员法(波黑官方公报,第 802 和 1002 条第2、第4款修改为:在工作中,监察员、副监察员由助理监察员协助,助理监察员对监察员、副监察员的工作负责。第四条修改为: 1. 监察员和副监察员由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部长会议根据《波斯尼亚部长任命、部长会议任命和其他任命法》的规定任免和黑塞哥维那(波黑官方公报,第 703 号)。 2. 监察员向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部长理事会和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议会负责其工作,该议会有义务至少每年提交一次报告,副监察员向理事会负责其工作部长和监察员。助理监察员由监察员根据《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机构公务员法》(波黑官方公报,第 1202、1902、803 和 3503 号)的规定任免。第五条修改为第六条,删去第二款。在第 7 条第 1 款 b) 项和 d) 项中,监察员委员会的措辞应由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部长理事会的措辞代替。第八条...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检察官办公室法修正案(《波黑官方公报》第 44、04 号)pdf预览版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检察官办公室法修正案(《波黑官方公报》第 44、04 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