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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教会和宗教团体的宗教自由和法律地位法(《波黑官方公报》第 5、04 号)
相关行业
:
法律
报告地区
:
波黑
发布时间
:
2022年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宗教自由和教会和宗教团体的法律地位法 I 基本规定 第 1 条 第 2 条 第 3 条 第 4 条 本法,为了促进相互理解和尊重自由权良心和宗教,规定了一个单一的法律框架,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所有教会和宗教团体将在其中行事,并在权利和义务上一视同仁,不受歧视。该法律根据《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保障人人享有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这是关于良心和宗教自由的国际宣言和公约中所载的最高国际人权标准,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宪法和法律制度的一部分。本法的定义如下: 一、基于宗教或信仰的歧视,是指基于宗教、信仰的任何排斥、限制、偏好、不作为或其他任何具有直接或间接目的或能够实现的区别。 , 有意或无意取消或减少在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中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承认、平等享有和享有。...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教会和宗教团体的宗教自由和法律地位法(《波黑官方公报》第 5、04 号)pdf预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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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法院法新修正案法(“波黑官方公报”第 37、0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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