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买加抵押银行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牙买加
发布时间:1973年06月15日
牙买加抵押银行 牙买加抵押银行法案 部分安排 牙买加抵押银行的成立。短标题。解释。银行的职责。银行的权力。银行的部门。银行资本金1。部长指示。借力。借款部长提供担保。为满足担保而发出的垫款和款项的偿还和利息。证券。储备金。账目和审计。年度报告。总经理、秘书等人员。委托的权力。证券的执行。委任接管人等的权力 银行代表政府行事的权力。制定法规的权力。过渡的。牙买加抵押银行有限公司员工的调动。由 2003 年第 28 号法案删除,S. 2.1 抵押保险法案下的职能将由银行执行。附表 此页面的包含由 L.N. 授权。 87120041 JAUAICA Mortgage BANK 3 牙买加抵押银行法 1. 本法可引称为牙买加抵押银行简称。行为。 2. 在本法 A Q 16 of 1973, 28 of 2003 解释中。银行是指根据本法设立的牙买加抵押银行;董事会指根据本法组成的银行董事会;主席指董事会主席;债权证包括债权股证;董事指银行的董事;财政年度是指从任何一年的一月一日开始的十二个月期间,但从 1973 年六月十五日开始到下一个十二月三十一日结束的期间应被视为一个财政年度;职能包括权力和义务;秘书77 指银行秘书;股份包括股票;股东指本行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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