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法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牙买加
发布时间:2000年12月29日
保释 保释法条款的安排 1. 简称。 2. 解释。 3. 保释权。 4. 可以拒绝保释的情况。 5.保释条件的限制。 6. 有关保释的一般规定。 7. 保释决定记录。 8. 法院对批准或拒绝冰雹给予惩罚。 9. 被告人被告知上诉权。 10. 上诉权。 11. 分庭法官的权力。 12. 监护案件的审查。 13. 定罪后保释。 14. 保释人员潜逃罪。 15. 潜逃处罚。 16. 因潜逃或违反保释条件而被逮捕的责任。 17. 保释金。 1 S. 没收担保或担保。 19. 解除担保或退款。 20. 宣布设施为保释中心。 2 1. 条例。 22. 逮捕或拘留程序。日程。 2000 年第 19 号法案,2010 年第 20 号法案。短标题。相互理解。保释 保释法 2000 年 12 月 29 日 1 1. 本法可称为保释法。 2 4 1 ) 在本法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保释中心是指部长根据第 20 条宣布为本法目的的保释中心的任何设施;刑事诉讼中的保释指(a)在犯罪诉讼中或与犯罪诉讼有关的情况下,可给予被指控或被判有罪的人的保释; (b) 就某项罪行而言,发给对该项罪行有把握或已发出逮捕令(经批准保释)的人; .孩子是指未满十四岁的人; ....
保释法pdf预览版
保释法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