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法律 n. 1942 年 3 月 24 日第 341 号规定了建筑师的职称和职业,并在公国建立了建筑师的秩序

相关行业:条例-法律
报告地区:摩纳哥
发布时间:1942年
搜索 首页 > 非编纂文本 > 条例-法律 返回 条例-法律 n. 1942 年 3 月 24 日第 341 条规定建筑师的头衔和职业,并在公国建立建筑师的秩序(1942 年 3 月 26 日摩纳哥杂志)考虑到 1939 年 10 月 2 日第 278 号法律,临时授权立法权;考虑到 1941 年 12 月 6 日第 334 号法律,更新了权力下放;第 1 条 .- 根据本法令的规定,未经国务大臣的命令授权,任何人不得在公国拥有建筑师的职称或从事建筑师的职业。第 2 条 .- 只有在候选人享有公民权利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才能颁发此授权: 1° 持有建筑学高等教育文凭,该文凭将授予该文凭所在国家的国民行使该文凭的权利建筑师职业,条件是,在该国,该职业的行使受到监管,并且除过渡性规定外,仅保留给在学校准备的法律文凭持有者,主要是建筑教学,不包括任何与艺术领域无关的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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