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社会福利和养老金法第 8 号第 1 部分第 1 部分的安排 初步和一般第 1 部分。简称、结构、集体引用和开始。 2. 定义。第 2 部分社会福利法修正案 3. 对志愿者发展工作者定义的修正案。 4. 儿童福利新费率。 5. 疾病福利改善。 6. 生育津贴改进。 7. 收养福利改进。 8.求职者受益提高。 9. 求职者津贴、退休前津贴、伤残津贴和农业补助对经济条件的修改。 10. 医疗费用修正。 11. 丧失工伤津贴或伤残津贴修正的资格。 12. 照顾者福利受益权。 13. 国家养老金(供款)修正案。 14. 符合条件的成人增加直接付款。 15. 残疾养恤金领取人的权利修正。 16. 伤残养恤金修改为享受养恤金的权利。 17. 监护人付款(供款)和监护人付款(非供款)的修正。 18. 丧亲补助改进。 19. 丧偶父母补助金修正案。 20. 提高求职者津贴。 21. 退休前津贴修订。 22.单亲家庭支付增加收入限额。 23、收款的相关付款条件。 24. 在某些情况下支付照顾者津贴。 25.补充福利津贴的修改。 26. 取消资格的伤残津贴修正。 27. 儿童福利修正案。 28. 暂息护理补助金的增加和修订。 29. 付款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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