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年第 14 号《2005 年残疾人法》第 1 部分的安排 初步和一般第 1 节。简称和开始。 2. 解释。 3.命令和规定。 4. 费用。五、资源的提供及提供的范围。 6. 法案实施审查。第 2 部分 需求评估、服务声明和补救 7. 解释(第 2 部分)。 8. 需求的独立评估。 9. 评估申请。 10. 进行评估。 11. 服务声明。 12. 信息交流。 13. 执行人员等保存记录。 14. 与评估或服务报表有关的投诉。 15. 投诉官员。 16. 上诉官。 17. 向部长提交年度报告和信息。 18. 对投诉官员的建议提出上诉和执行。 19. 调解。 20. 向高等法院上诉。 21. 条例。 22. 执行决定等。 23. 搜查令。第 3 部分 获得建筑物和服务以及部门计划 24. 定义。 25. 进入公共建筑。 26. 获得服务等。 27. 向公共机构提供服务的可获得性。 28. 获取信息。 29. 进入遗产地。 30. 实务守则。 31. 部门计划。 32. 卫生和儿童部长的部门计划。 33. 社会和家庭事务部长的部门计划。 34. 交通部长部门计划。 35. 交通、海洋和自然资源部长的部门计划。 36. 环境、遗产和地方政府部长的部门计划。 37. 企业、贸易和就业部长部门计划。...
2005 年残疾法pdf预览版2005 年残疾法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