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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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指南 mobilwandel2035 可持续交通的未来竞争 自 2021 年 2 月 22 日起 来源 BAnz AT 03.03.2021 B5 1 资助目标、资助目的、法律依据 1.1 资助目标和资助目的 一个同时满足流动性和可持续性要求的交通系统是实现国家气候目标的核心组成部分 关键是适合各自空间和基础设施条件的交通和流动性概念,并考虑到它们对交通、空间和环境的影响。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 (BMU) 希望支持参与式开发 2035 年可持续交通目标图像,并通过 mobilwand
自 1984 年 7 月 23 日起为改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矿产原料供应而授予补助金的指导方针 1. 补助目的、法律依据 1.1 联邦政府根据这些指导方针给予补助,暂行行政法规至 44 , 44a 联邦预算法 BHO 和随附的辅助条款 (NBestPKosten ) 为勘探和准备利用矿物原材料的项目拨款。 1.2 申请人无权获得资助。相反,审批机构在可用预算框架内自行决定。 2. 资助对象 2.1 资助可用于 a) 获得勘探权,b) 地表和地下勘探以及获得此类工作的成果,以及 c) 为决策做准备的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投资担保 海外直接投资 一般信息 2004 年新版指南 1993 年 10 月 7 日版 (BAnz. S. 9589) 中的海外资本投资担保承担指南收到以下新版本。经济技术部与联邦财政部、联邦外交部和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根据批准法第 3 节第 1 句第 1 项第 2 项 b) 项达成一致意见2004 年 2 月 18 日 (Federal Law Gazette I p. 230) 的 2004 预算年度联邦预算(Budget Law 2004) 以下指南 I. 担保的目的和
联邦交通、建筑和城市发展部主管机构根据 73 职业培训法考试规定,在水利工程师培训职业中实施期末考试和中级考试。 2007 年第 4 期,第 60 页 I. 考试委员会 1 设置 2 组成和任命 3 排除人员和偏见问题 4 主席、法定人数、投票 5 管理层 6 保密 II. 考试准备 7 考试日期 8 中间考试 9期末考试录取要求 10 特殊情况录取要求 11 期末考试报名 12 录取决定 三.考试科 13 重度残疾人规定 14 中级考试科目和结构 15 期末考试科目和结构 16 考试任务 17
联邦交通、建设和城市发展部负责机构根据 73 职业培训法考试规定实施培训职业的期末考试和中级考试行政文员行政文员日期为 2007 年 2 月 1 日参考 VkBl。 2007 年第 4 号,第 54 页 I. 考试委员会 1 设置 2 组成和任命 3 排除人员和偏见问题 4 主席、法定人数、投票 5 管理层 6 保密 II. 考试准备 7 考试日期 8 中间考试 9期末考试录取要求 10 特殊情况录取要求 11 期末考试报名 12 录取决定 三.考试科 13 重度残疾人规定 14 中级考试科目和
自 2013 年 11 月 27 日起在联邦交通、建筑和城市发展部 Z 31214.47 参考 VkBl 领域实施进修考试规定的考试规定。 2013 No. 24, p. 1230 根据联邦交通、建筑和城市发展部职业培训委员会 2008 年 4 月 29 日的决定,最后由 2012 年 11 月 30 日的决定补充和修正,BMVBS 作为负责机构根据 2005 年 3 月 23 日职业培训法第 54 条和第 79 条第 4 款的第 73 条第 1 款,联邦交通运输部地区实施进修考试规定的考试规定
沿海运输 关于在德国国内运输和第三国运输以及过境运输中使用外国内河船舶的信息表(2002 年 7 月) 联邦交通、建筑和住房部 1. 沿海运输 1.1 人员和/或货物在装载和/或货物运输的定义德国内陆水道上的卸货点。 1.2 沿海航行自由 悬挂欧盟国家国旗的船舶没有沿海航行许可证。根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1998 年 5 月在莱茵河航行中央委员会发表的声明,为了平等待遇,也允许悬挂瑞士国旗的船只进行沿海航行。 1.3 沿海航行许可证要求 对于所有其他船舶,沿海航行需要许可证。 1.4 法律依据 对
2013 年 8 月 6 日联邦交通、建筑和城市发展部 (BMVBSDelegationsordnung BMVBSDelegatAnO) 业务领域公务员职责转移命令参考 Federal Law Gazette I 2013, 3243 根据 33 第 5 段、第 34 段2001 年 7 月 9 日联邦纪律法(Federal Law Gazette I p. 1510)的第 2 句第 2 句、第 42 段第 1 句第 2 句和第 84 句第 2 句,并根据联邦第 126 条第 3 句第 2 句
2004 年 8 月 19 日起实施欧共体关于巴士客运的条例和协定的一般行政规定 根据《基本法》第 84 条第 2 款,联邦政府颁布了以下一般行政条例 1在德国办理的跨境定期航班或需要批准的特殊形式的跨境定期航班的许可申请的行政程序的实施 1.1 申请必须按照规定的数量提出表格(1998 年 10 月 2 日委员会条例 (EC) 第 212198 号附件 III 以及理事会条例 (EEC) 第 68492 号和 (EC) 第 1298 号关于客运运输文件的实施条例巴士(OJ EC No. L 2
第 160 号公告 新版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 BMVI 责任领域的代表条例(联邦运输和数字基础设施管理局的代表条例 VertrOBVI)关于代表的条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联邦运输和数字基础设施部的责任范围内 波恩,2014 年 8 月 14 日 Z 132612.22 Nachgeordnete Ober und Mittelbehrden des BMVI Oberste Straenbaubehrden der Lnder Bundeseisenbahnvermgen Hauptverwal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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