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自由与中立区 (ZOPFAN)

报告地区:马来西亚
发布时间:2022年
和平、自由和中立区宣言 马来西亚,1971 年 11 月 27 日 我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的外交部长和泰国国家执行委员会的特使坚信区域合作的优点,它吸引了我们各国在东南亚国家联盟的经济、社会和文化领域共同合作;希望缓和国际紧张局势,实现东南亚国家的持久和平;受到联合国崇高宗旨和目标的启发,特别是受到尊重所有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平等权利和自决以及不干涉国家事务;相信 1955 年万隆会议《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宣言》的持续有效性,其中阐明了各国和平共处的原则;承认每个国家,无论大小,都有权领导其国家的生存不受外界对其内政的干涉,因为这种干涉会对自由、独立和完整性产生不利影响;致力于维护不受损害的和平、自由和独立;相信有必要通过与该地区内外所有爱好和平与自由的国家合作,以促进世界和平、稳定与和谐,以应对当前的挑战和新的发展;认识到建立无核区的重大趋势,如《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和宣布非洲为无核区的卢萨卡宣言,目的是通过减少国际冲突地区来促进世界和平与安全和紧张;重申我们对 1967 年建立东盟的《曼谷宣言》原则的承诺,即东南亚国家对加强该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稳定以及确保其和平与进步的国家发展负有主要责任,并且它们是决心确保稳定和安全,不受任何形式或表现的外部干扰,以根据其人民的理想和愿望维护其国家身份;同意东南亚的中立化是一个可取的目标,我们应该探索实现这一目标的方式和方法;并深信现在正是采取联合行动有效表达东南亚人民的深切愿望的好时机,以确保其独立及其经济和社会福祉所必需的和平与稳定条件;请在此说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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