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重申共同遵守2002年12月23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11年6月13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2013年9月7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2015年8月31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新阶段的联合宣言》、2017年6月8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2018年6月7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以及其他双边文件,高度评价上述文件的重要历史和现实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全文)pdf预览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全文)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