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报告地区:任县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7日
第三章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第十条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按照下列规格设置(一)中央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二)副省级城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二级巡视员;(三)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巡视员,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设置二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设置一级调研员以下职级;(四)县(市、区、旗)领导班子设置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县(市、区、旗)、乡镇机关设置二级调研员以下职级。新录用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的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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