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6日
(二)在第十四条后增加一条审评机构提出的综合审查结论,应当包括安全性审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三)将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1段通过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并取得许可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应当撤销许可,且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新食品原料许可。(四)在第十一条后增加一条审评机构提出的综合审查结论,应当包括安全性、技术必要性审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五)在第十四条后增加一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的,国家卫生计生委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且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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