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31日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的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食品原料技术审评机构(以下简称审评机构)负责新食品原料安全性技术审查,提出综合审查结论及建议。3第十二条审查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及时补充有关资料。根据审查工作需要,可以要求申请人现场解答有关技术问题,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第十三条审查过程中需要对生产工艺进行现场核查的,可以组织专家对新食品原料研制及生产现场进行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意见,专家对出具的现场核查意见承担责任。对重新审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新食品原料,国家卫生计生委可以撤销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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