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新食品原料申报与受理规定》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5日
第三章材料的编制要求第十一条新食品原料研制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新食品原料的研发背景、目的和依据;(二)新食品原料名称包括商品名、通用名、化学名(包括化学物统一编码)、英文名、拉丁名等;(三)新食品原料来源1.动物和植物类产地、食用部位、形态描述、生物学特征、品种鉴定和鉴定方法及依据等。第十六条国内外的研究利用情况和相关安全性评估资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内外批准使用和市场销售应用情况;(二)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对该原料的安全性评估资料;(三)在科学杂志期刊公开发表的相关安全性研究文献资料。卫生监督中心对技术评审结论为建议不批准的,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技术评审意见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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