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管理。第八条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第十二条矿山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第二十四条矿山企业违反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第三十二条矿山企业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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