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监察工作规则

相关行业:通告 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7日
第二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按本规则所规定的内容,依法对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开展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第二章规章制度检查第三条劳动行政部门应督促检查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制定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第五条劳动行政部门应检查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学习贯彻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1第六条劳动行政部门应督促同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及被直接监督的矿山企业按期报送有关矿山安全的计划、统计数据和技术资料。第三章工程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第八条劳动行政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报送的矿山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计划,制定本部门参加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的计划,并通告相关的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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