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煤矿防治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规定

相关行业: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7日
关于国有煤矿防治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规定(煤炭工业部1993年6月24日发布煤办字1993第142号)为防治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确保煤炭行业健康、稳定地发展,现对国有煤矿作如下规定一、国有煤矿必须建立和健全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指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以下同)管理工作责任制。各矿务局局长、矿长必须定期主持研究一通三防工作(矿务局每季度至少一次,矿每月至少一次),并保证这一工作所需的人、财、物。二、要确保矿井通风系统良好,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稳定,风量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通风系统不合理或风量不足的要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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