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业科研创新成果验收鉴定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7日
第二条科研创新成果验收鉴定是指行业综合性部门聘请有关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研创新成果进行全面审查、评价技术水平及市场前景,社会及经济效益,并做出相应的结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研创新成果是指科学研究机构、企业、学校及学术团体和个人完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理论、新产品、新材料。1第五条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代表煤炭行业,统一归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煤炭行业科研创新成果的验收鉴定工作。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组织验收鉴定的科研创新成果将作为参加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四章验收鉴定程序第十三条需要验收鉴定的科研创新成果,由完成单位或个人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书面验收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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