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八省、市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标准和葛洲坝上网电价的通知

相关行业:通知 国家能源局
报告地区:上海市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6日
关于提高八省、市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标准和葛洲坝上网电价的通知1997463号)(国家计委电力部1997年3月26日发布计价管根据三峡工程和配套的输变电工程建设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三峡第一批发电机组投产受益地区加收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同时进一步提高葛洲坝电厂上网电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江苏、浙江、湖北省和上海市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由现行的每千瓦时7厘提高到每千瓦时1.5分;安徽、湖南、河南、江西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由现行的每千瓦时7厘提高到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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