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前期工作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6日
电力前期工作基金管理办法(水利电力部1988年3月9日发布水电计字1988第121号)第一条为了贯彻改革精神,加快电力建设前期工作,部决定建立电力前期工作基金制,并成立电力前期工作基金会,以提高电力前期工作基金的使用效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电力前期工作基金的资金来源近期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国家财政每年安排的勘测设计事业费(包括资源勘探费);2国家拨改贷(争取改成拨款)基建投资安排的电力前期费;3各借款单位到期归还的电力前期工作基金。4由于国家资金有限,前期工作经费的筹集也应发挥地方、部门、企业的积极性,除少数项目外,一般采取合资办前期工作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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