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8日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2001年1月17日发布建设部令第86号)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第三条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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