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渤海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海洋局1993年10月4日发布国海管发1993370号)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现将渤海海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渤海海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由各海洋管理部门按分工的工作范围实施管理。1.凡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渤海从事的海洋石油勘探活动,由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负责管理;凡是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在渤海从事的海洋石油勘探活动,由国家海洋局授予海洋监察管理权的省(市)海洋部门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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