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3日
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承担主要责任的,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承担非主要责任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承担主要责任的,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承担非主要责任的。5.企业发生承担主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累计达到规定降级起数规定的(具体起数见下表)。(二)考核任期内发生2起以上(含)瞒报事故或2起以上(含)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对其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予以降级处理,分数降至下一考核级别。三、扣分处理(一)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但未达到降级规定的企业,按以下标准对其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进行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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