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的通知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8日
拟混改企业引进非公有资本投资者,主要通过产权市场、股票市场等市场化平台,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通过产权市场引进非公有资本投资者,主要方式包括增资扩股和转让部分国有股权。经国资委批准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国资委负责备案;经中央企业批准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中央企业负责备案;被评估企业涉及多个国有股东的,经协商一致,可以由持股比例最大的国有股东办理备案手续。员工持股应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稳慎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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