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企业计提技术奖酬金和业余设计奖有关问题的通知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10日
2022年1月1日星期六首页机构概况新闻发布国资监管政务公开国资数据互动交流在线服务热点专题首页>政务公开>政策>发布>正文关于中央企业计提技术奖酬金和业余设计奖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来源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发布时间20061010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分配2006243号关于中央企业计提技术奖酬金和业余设计奖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中央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中央企业计提的技术奖酬金(四技收入)和业余设计奖,对激励企业加大技术投入、调动科研设计人员积极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技术奖酬金的计提基数为技术合同的净收入,计提比例不得超过技术合同净收入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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