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发《关于为北京自贸区引进毕业生赋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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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京人社毕发202137号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部分重点功能区管理机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行使一批市级行政权力等事项的决定》(京政发202127号)精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各承接主体)行使引进毕业生行政确认权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行使范围为注册、经营、税收贡献均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119.68平方公里)内的非公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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