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印发《河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

报告地区:河北省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9日
冀政办字202188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到期后,由县级政府出台具体办法,由乡镇政府全程跟踪,县级相关行业部门重点指导,确保资产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的生产发展项目。对3公益性资产,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5第十条扶贫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确需处置的,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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