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明确可采取先租后让方式向产业项目供地

相关行业:协议 意见 地方政策
报告地区:海南省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3日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先租后让是土地出让人对项目用地设定一定期限的租赁期,按照公开程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由土地1使用权人进行开发建设和产业运营,待租赁期满并达到准入协议继续履约条件的,按照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供应方式。先租后让供地的土地总价款按照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交易的土地成交价格确定。第七条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组织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将土地出租给土地使用权人,并由市县人民政府、相关园区或者产业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有关内容按照《关于实施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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