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落实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转供电主体不得截留降价红利

报告地区:海南省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
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确保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的告知书琼市监价监202020号全省各转供电主体2018年以来,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又出台了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的优惠政策,我省高度重视转供电价格规范治理工作,多次通过政策宣传、指导督促、监督检查等方式进行规范。今年以来,为统筹1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自2020年2月1日至12月31日,降低除高能耗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电费,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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