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新规鼓励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奖励上限提高至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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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地区:上海市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举报人委托他人代为申领举报奖励的,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证明、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第十七条(奖励的内部审核)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自启动举报奖励之日起30日内,对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标准予以认定,提出奖励意见,填写《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审核表》《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使用审核表》,连同《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登记表》和举报原始记录复印件、举报受理记录复印件、处罚决定书或者刑事判决书复印件、奖励告知书及送达证明等材料,报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使用市级食品安全举报专项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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