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促进创业投资发展

报告地区: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3日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二、支持创业投资企业改善办公条件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购房价格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500万元;获得补贴的办公用房10年内不得对外租售。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三、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在蓉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对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在蓉注册企业进行投资的,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给予创业投资2管理企业奖励,每家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最高50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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