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印发《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

相关行业:地方政策 会议
报告地区:辛集市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5日
冀政办字2021140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已经2021年11月1日省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在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10万元,实现首次股权融资的再给予融资额1%且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由省财政厅负责组织申报,每年3月底前会同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河北证监局审核后兑现。由省财政厅负责组织申报,每年3月底前会同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审核后兑现。由省财政厅负责组织申报上年度奖励资金,每年3月底前会同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审核后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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