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厅发20201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提升我省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坚持标准引领、整体推进,需求导向、服务群众,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紧密对接国家各部委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推进我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力争2020年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鼓励县(市、区)和乡镇政府(街道办)在落实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先行探索其他领域标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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